垫江县牡丹湖湿地公园(水库)建设项目高边坡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266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牡丹湖湿地公园(水库)建设项目高边坡治理工程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函【2011】38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垫江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if !supportLists]-->2. <!--[endif]-->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垫江县牡丹湖湿地公园(水库)建设项目高边坡治理工程
2.2 工程地址:工程位于垫江县牡丹湖湿地公园内
2.3 工程规模:全长约200米,高为5.0~32米。
2.4 招标范围:按照施工设计图及图说进行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6 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 月29 日起,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图说、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细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垫江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