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青羊镇2014年度(道路工程)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后附结余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264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青羊镇2014年度(道路工程)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后附结余资金项目已由重庆市涪陵区水务局以涪水务发〔2015〕34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青羊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市级后扶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青羊镇人民政府。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内容及工程规模:整治山大村三、四、五组社道路,从双碑纸厂到新农村居民点到高峰庙长4km,扩宽改造后采用22cm厚C30硬化,宽4m,安装(波形钢板护栏、水泥墩)护栏0.15km,M7.5浆砌块石堡坎40m。
2.3 项目投资:约 226 万元。
2.4计划工期:工期 6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28 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所发布的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00元(含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售后不退。该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
4.3 本工程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 16 日10时,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及《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青羊镇人民政府
地 址:涪陵区青羊镇街道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13512311211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