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桥镇人民法庭业务用房项目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26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生桥镇人民法庭业务用房项目已由重庆市南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2013]10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经开区N标准分区N-3/01地块。
2.2工程规模:项目占地15亩,包括房屋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和法警训练场3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500万元
2.3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工作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2.4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资质之一即可:
<!--[if !supportLists]-->1、<!--[endif]-->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if !supportLists]-->2、<!--[endif]-->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中的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
3.2投标人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若投标人为外地勘察设计企业,则必须按渝建发〔2011〕40号的规定办理入渝登记备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 月 27日起,在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naggzy.gov.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其他招标资料、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naggzy.gov.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 2 月 27 日 10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南岸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区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步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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