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门新城征地拆迁统建优惠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26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门新城征地拆迁统建优惠房工程已由合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合川发改发[2014]15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云门街道办事处,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合川区云门街道办事处步云路(原云门大桥收费站侧)。
2.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28400㎡。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施工图审查意见、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补遗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若施工图节点存在不完善的地方,投标单位须自行考虑完善,并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同时将相关费用纳入投标报价。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有与本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2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外地企业需具备入渝年度备案登记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实行网上不报名的招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26日起在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cqhcj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开标前的所有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投标人已知晓本招标项目的全过程和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cqhcjy.com)关注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2月16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止。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会展中心5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云门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