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区金安大厦建设工程-自来水公司空调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349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南川区金安大厦建设工程-自来水公司空调安装工程已由 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011】30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南川区自来水公司,资金来源为 业主自筹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所需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南川区西城街道西大街社区1组和东方红社区2组。
2.2工程规模:新建办公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24546平方米(不含地下车库),其中安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6548平方米、气象防灾减灾中心3096平方米、金佛山水利调度中心6076平方米、城市供水调度中心6197平方米、其它业务用房2629平方米,主要包含了新风系统、空调水系统等建设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招标文件以及招标答疑、补遗所含全部内容。项目总投资约8633万元,本次招标投资约180万元。
2.3计划工期:100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的范围包括施工设计图示范围内的空调采购及安装。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空调制造商参加投标的应具备以下资格:
本次招标投标单位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与空调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代理商)组成的联合体,且空调的能效等级不得低于二级,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牵头人为机电设备安装单位。近三年内具有同类类似业绩1个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应具备以下资格: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投标人。成员为材料供应商,且是空调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且空调的能效等级不得低于二级,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1.3牵头人是外地企业的,须满足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施工招标实行网上招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3月23日9 时至2015年4月14日14时30 分止在www.cqncjz.cn或www.ncggjy.com网上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施工图”等相关资料。
4.2请投标人于2015年3月29 日17时前将本工程质疑发送至www.ncggjy.com网上。招标人于2015年3 月 30日17时前对所有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并将补遗或通知等资料上传至www.cqncjz.cn或www.ncggjy.com网上,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4.3 招标文件每套600.00元/份,售后不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4月14日14时30分止,地点:重庆市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接件处(南川城区北环路电信大楼斜对面),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南川区自来水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