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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璧山区御湖新区道路系统工程一期工程(环湖路市政道路工程)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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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御湖新区道路系统工程一期工程(环湖路市政道路工程) 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3479

发布时间: 2015-03-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璧山区御湖新区道路系统工程一期工程(环湖路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14]9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绿岛新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重庆绿岛新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璧山区璧泉街道大岚村,璧城街道来龙村、黄葛村

2.2 工程规模:环湖路起点接正在修建的文星西路,然后经规划的4号路、2号路、7号路、3号路、9号路形成环状,终点与文星西路相交,全长约为4653.475m,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30Km/h,路段标准路幅宽度23m,双向四车道。

2.3 工程投资:约 12000 万元。

2.4 计划工期: 3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

(1)《璧山县御湖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市政道路勘察设计—子项:2014年04月版环湖路市政道路工程一标段(K0+000-K1+130)工程》设计施工图(包含第一册道路及附属工程;第二册排水及照明工程;第三册燃气及给水工程;第四册电力及通信管线工程;第五册交通工程)施工图除CSS-W-5-160KVA/12KV箱式变电站及基础、GGDZ-3150照明稳压节电柜及基础、给水燃气管道以外的全部内容。

(2)《璧山县御湖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市政道路勘察设计—子项:环湖路市政道路工程二标段(K1+130-K2+260)工程》设计施工图(2014年04月)(包含第一册道路及附属工程,第二册排水及照明工程,第三册燃气及给水工程,第四册电力及通信管线工程,第五册交通工程)施工图除箱式变电站及基础、给水燃气管道以外的全部内容。

(3)《璧山县御湖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市政道路勘察设计—子项:环湖路市政道路工程三标段(K2+260-K2+540)》(包含第一册 道路及附属工程,第二册排水及照明工程,第三册 燃气及给水工程,第四册 电力及通信管线工程,第五册 交通工程)施工图除箱式变电站及基础、给水燃气管道以外的全部内容。

(4)《璧山县御湖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市政道路勘察设计—子项:环湖路市政道路工程四标段(K2+540-K3+500)工程》设计施工图(2014年04月)(包含第一册 道路及附属工程,第二册排水及照明工程,第三册燃气及给水工程,第四册电力及通信管线工程,第五册交通工程)施工图除箱式变电站及基础、给水燃气管道以外的全部内容。

(5)《璧山县御湖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市政道路勘察设计—子项:环湖路市政道路工程五标段(K3+500-K4+653.475)》(包含第一册 道路及附属工程,第二册排水及照明工程,第三册燃气及给水工程,第四册电力及通信管线工程,第五册交通工程)施工图除箱式变电站及基础、给水燃气管道以外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重庆市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按“投资方+施工方”模式组成的联合体作为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施工方应同时具备以上施工资质,投资方具备相应的投融资、建设管理能力。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的施工方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市政道路或公路工程合同总价不低于1亿元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投资方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且2013年财务状况为不亏损并出具开标前1个月内不低于1亿元的银行存款证明或银行资信证明。

3.3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的入渝登记备案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 80 万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  2015 年  4 月 16 日 12 时 00 分开始受理,  2015 年 4 月 16 日  12时 30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开标室。(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

 2015  年  3月 29 日 17 时 00 分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匿名提出。

      7. 答疑时间

   2015 年  3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bsggjy.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绿岛新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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