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区龙滩子水库截污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353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碚区龙滩子水库截污工程 已由 重庆市北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碚发改【2014】4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北碚区缙云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和上级资金 ,招标人为重庆市北碚区缙云水利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北碚区北温泉街道。建设截污工程20.5km,铺设污水管道20km,以及相关配套设施。
2.2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计算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工程投资约: 960 万元。
2.4工程地点:重庆市北碚区北温泉街道。
2.5计划总工期: 12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业绩(详见招标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若投标人为公司注册地不在重庆市范围内的外地企业,则必须在重庆市具有注册分支机构,并且分支机构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了入渝登记备案。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本工程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开标前1个小时内由投标人代表持本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在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指定窗口POS机上刷银行卡(信用卡除外)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递交了投标文件,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15年3 月24日起,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jyzx.beibei.gov.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全部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4.4本次招标不采用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与开标的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 2015年 4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至 2015 年 4 月16日 10 时00分接受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 年 4 月16日 10 时00 分。
5.3投标和开标地点: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北碚区冯时行路308号)
5.4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和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jyzx.beibei.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北碚区缙云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