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清溪镇青龙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352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清溪镇青龙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已由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渝国土建复备〔2015〕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人民政府,资金来自区级增减挂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条件、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涪陵区清溪镇青龙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位于清溪镇青龙村,实施规模为约8.0898公顷,工程施工费约113.8119万元。
计划工期 50 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开工令和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招标范围为设计文件载明的拆除工程、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工程项目的施工。
3. 投标人资格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具备以下任一资质:(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具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拟派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具备以下条件:(1)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矿山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类或公路工程类或市政公用工程类或水利水电工程类或矿山工程类或地质工程类中级及以上相关技术职称;(3)拟派项目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合理,包含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安全员须具备上岗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员、质检(量)员须具备上岗证书;(4)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具有社保局出具的该企业提交的社保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24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