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污泥预处理场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3516
1、招标条件
重庆市大足区污泥预处理场项目已由由大足发改投【2015】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资金来源根据大足财建【2015】2号执行,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大足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场内
2.2项目概况:修建一座日处理60吨的临时污泥预处理场,占地约6亩,包含钢筋混凝土结构地面、钢结构大棚、排水沟等。
2.3招标范围:重庆市大足区污泥预处理场项目施工图设计上的全部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及编制说明)以及招标人提供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规定的所有施工内容。
2.4工期: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地入渝企业,必须持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拟派往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入渝备案人员;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3 月 24 日起,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和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无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上发布的招标补遗通知;
4.2招标文件每份500元,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使用费,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5年 04 月 16日13时00 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区公共交易中心(重庆市大足区南环二路商务中心一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质疑时间: 2015 年 03 月 28 日17时之前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质疑区提出质疑。
7.答疑时间: 2015 年 03 月30 日17时之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和重庆市大足区建设委员会信息网(jw.dazu.gov.cn)上发布。
<!--[if !supportLists]--> 9.<!--[endif]-->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渝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