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南沱镇、马武镇、义和镇、百胜镇、石沱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及收运系统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354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南沱镇、马武镇、义和镇、百胜镇、石沱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及收运系统工程设备采购已由涪陵区发改委以涪发改委[2013]213号、涪发改委[2013]214号、涪发改委[2013]215号、涪发改委[2013]216号、涪发改委[2013]28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环境保护局,招标人(代建人)为重庆市涪陵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实施地点:涪陵区南沱镇、马武镇、义和镇、百胜镇、石沱镇
2.2 项目规模:涪陵区南沱镇、马武镇、义和镇、百胜镇、石沱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及收运系统工程设备采购含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验货和售后服务;总投资约 600万元。
2.3 项目招标内容:涪陵区南沱镇、马武镇、义和镇、百胜镇、石沱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及收运系统工程设备采购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相关内容。
2.4供货期(工期): 30 日历天。
2.5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是垃圾收运设备专业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合法代理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3 月 25 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和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及《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if !supportLists]--> 7. <!--[endif]-->联系方式
<!--[if !supportLists]--> 8. <!--[endif]-->招标人:重庆市涪陵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