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城市供水改扩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354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巫溪县城市供水改扩建工程已由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巫溪发改发【2011】17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补助、业主单位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法人为重庆市渝宁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重庆市渝宁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位于巫溪县凤凰镇。
2.2 工程概况:巫溪县城市供水改扩建工程近期供水能力为3.0万吨/日;远期供水能力为6.0万吨/日。工程造价约4985.23万元。
2.3 监理范围:巫溪县城市供水改扩建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全程监理。具体包括:对该项目投资、进度、质量实施有效控制,组织协调,进行工程安全管理、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
2.4 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为18个月,缺陷责任期2-5年,具体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实际监理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注册地为重庆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渝建发[2011]129号文的要求,并提供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未取得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25 日开始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下载招标文件和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是否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内容,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及相关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先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后,方能提交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4月14日14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渝宁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