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机关综合办公大楼玻璃幕墙排危和治漏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36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渝中区机关综合办公大楼玻璃幕墙排危和治漏工程已由重庆市渝中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渝中发改[2015]2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渝中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为渝中区机关综合办公大楼22楼(高81m)至27楼(高99.6m)幕墙排危及防漏工程,总幕墙面积为1787.94㎡,其中玻璃幕墙建筑面积为1433.26㎡,铝板幕墙建筑面积为189.91㎡,石材幕墙建筑面积为164.77㎡,屋面防漏维修面积为1200㎡,裙楼屋面防漏维修141平米,伸缩缝30米,幕墙高度21.2米。投资额约300万元。
2.3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由重庆博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渝中区机关综合办公大楼玻璃幕墙排危和治漏工程》施工图及施工图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答疑)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按渝建发〔2011〕130号文的规定: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书后,方可入渝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3 月 27 日起,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yzbid.com)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并下载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一切内容。
4.3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套,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 4 月 16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配置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渝中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