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龙溪河永平镇河段综合治理工程(第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3648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龙溪河永平镇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已由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财政局以渝水许可【2014】17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项目法人为垫江县兴禹水利水电建设开发公司。招标人为垫江县兴禹水利水电建设开发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垫江县龙溪河永平镇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位于龙溪河一级支流大沙河的杠家镇段和永平镇段,杠家镇和永平镇段控制断面以上集水面积分别为309km2和509km2。永平镇段上起于永平镇上游150m支沟汇合口,下止于永平中学支沟下游约150m处,综合治理河道长度为1132.43m,永平中学支沟长94.30m。杠家镇段上起于杠家大桥,下止于大沙河与小沙河汇合口处,综合治理河道长度为1538.99m。
2.2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永平镇段:新建堤防护岸1251.32m;设置下河梯道5处;拆除永平大桥下阻洪临时拦水堰1座。杠家镇段:新建堤防护岸1366.90m;新建排洪管涵2座;设置下河梯道8处。工程投资约1100万元。
2.3计划工期为:6个月。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3月30日起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2015年04月03日14时00分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投标人质疑区”专栏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和“重庆市水利水务网诚信专栏(gcxy.cqwater.gov.cn)”上发布。
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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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兴禹水利水电建设开发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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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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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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