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区域道路、园林景观及机关一支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365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区域道路、园林景观及机关一支路建设工程已由垫江县发改委以垫江发改委函[2011]27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垫江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垫江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区域道路、园林景观及机关一支路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桂溪镇南阳公园(行政中心南侧)
2.3 项目规模:包含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区域道路中的一、二、三、号路,机关一支路及配套的园林景观工程,总投资约1200万元。
2.4 项目招标范围:按施工图示及图说进行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绿化工程120日历天,其他工程120日历天。
2.6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2)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的资格条件及业绩必须共同或分别(以联合体协议任务分工为准)满足本招标文件相应要求;
(3)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方可参加投标;
(4)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对本项目单独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3月31日起,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细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垫江县市政园林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金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