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东风等6座小(1)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系统(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384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足区东风等6座小(1)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系统已由重庆市大足区水务局以大足水务[2014]23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大足区水务工程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大足区水务工程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实施大足区东风、江明、十里沟、新胜、自力湾等6座小(1)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系统。
2.2 本招标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监控中心单元、水雨情测报单元、大坝安全监测单元、视频监控单元、通讯网络单元、防雷避雷单元和便携式巡检终端等。
2.3工程地点为:大足区。
2.4计划总工期为:3个月。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四级及以上资质,有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布,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布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15年04月09日起登录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2015年04月13日14:00前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上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04月29日14时30分整。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地址: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红星社区大邮路与南环二路交叉口大足区商务中心大楼东楼一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和“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大足区水务工程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足县南环中路138号 地 址:重庆渝北区新南路3号水利大厦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