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金盾工程”二期建设项目(二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3965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金盾工程”二期建设项目(二标段)第二次已由渝中发改【2012】20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投资,招标人为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名称: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金盾工程”二期建设项目(二标段)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
2.3 建设规模:投资约 1400万。
2.4 招标范围:网络及服务器系统集成,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 210日历天。
3.1资格或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A、B两类资质:
A、工信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
B、 国家或地方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不在有效期范围内的应提供颁发地保密局出具的资质有效证明文件)。
3.2注册地不在重庆的投标单位必须在重庆设有分支机构(提供由相关部门颁发给分公司的有效文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4 月 15 日起,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http://www.cqyzbid.com)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提前到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入场登记基本账户并办理相关事宜。
4.2 招标文本售价1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由于工程性质特殊,施工图纸不便在网上公布,投标人需要查阅图纸的可在招标代理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后借阅施工图纸质版,并向招标代理公司缴纳施工图押金2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返还施工图并退还押金。
4.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于 2015年 4 月 21日11:00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http://www.cqyzbid.com)“项目答疑”专栏提出疑问,超出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作任何形式的答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 月6 日 10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渝中区和平路192号新民花园2楼)接标处(具体请登陆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或开标当日见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招 标 人: |
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兴泰建筑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地 址: |
重庆市渝中区管家巷7号 |
地 址: |
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203号2幢1单元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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