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扩建项目室内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39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扩建项目室内装饰工程已由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开发基(2011)33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开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
2.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装饰总面积约17530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约900万元。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室内装饰等,由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的《开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扩建项目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14日起在《开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kxjyzx.com)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澄清、修改、最高限价等开标前的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相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在开标前1个小时内缴纳,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5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开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开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开县永兴街7号 地 址:沙坪坝区天陈路29号附5-2-1、5-2-3、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