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分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绿化及环境景观工程定额未计价材料采购项目(第一批)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3993
1. 招标条件
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分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已由国家烟草专卖局以国烟计[2012]10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汇绿园林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是本项目绿化及环境景观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已与项目业主签订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是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定额未计价材料采购项目(第一批)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诚意的潜在 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分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绿化及环境景观工程定额未计价材料采购项目(第一批)。
2.2 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李渡工业园区。
2.3 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
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分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绿化及环境景观工程定额未计价材料采购项目划分为二个批次。本次招标项目为第一批,划分为二个标段:
I标段:花岗石及其他土建、装饰材料采购;
II标段:灯具、电气及给排水材料采购;
上述各标段材料设备的制造或采购、运输、下车至施工现场指定地点、移交、安装指导、验收、质量保证服务及其它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品种、规格、数量详见招标材料清单。
2.4 交货期:供货时间15日历天内,即合同生效后,具体供货材料种类、数量、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技术服务期:按招标人安排在150个日历天内完成现场技术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其经营范围应涵盖投标产品的生产或销售。主项材料制造商注册资本金为:I标段:人民币150万元(或等值外币)及以上;II标段:人民币500万元(或等值外币)及以上;
注:如投标人注册资金为外币的,计算注册资金时以注册当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现汇买入价外币兑换为人民币)为准。
3.1.2.业绩要求:
(1)I标段:投标人2012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花岗石供货业绩。
(2)II标段:投标人2012年1月1日至今须至少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50万元及以上的电气灯具类供货业绩。
3.1.3制造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由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测(验)报告。
3.1.4代理商投标:
主项材料代理商投标的,其代理的主项材料制造商应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1条。
代理商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主项材料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主项材料代理商投标的须具有相应主项材料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函,且代理商不得同时代理不同制造商生产的同一种材料参与投标;
3.1.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I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得超过3家单位);II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得超过2家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主项材料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主、副项材料明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3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分别进行投标报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16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及相关事宜。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招标补遗通知。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不交费者将被拒收投标文件。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7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接标处(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开标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发布。
招标人:汇绿园林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好时光大厦1幢15、17、18楼 |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中信银行大楼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