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井工业园标准厂房柴油发电机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398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凉井工业园标准厂房柴油发电机组采购招标已由重庆北部新区管理委员会以“渝新发改发【2012】61号”文件批准建设,本项目招标人为重庆渝高新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对凉井工业园标准厂房所需柴油发电机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翠云组团D标准分区D2-2/01号地块。
2.2招标内容: 286KW柴油发电机组1台。
2.3本项目投资估算价:约40万元。
2.4 标段划分:按壹个标段进行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对应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柴油发电机生产商。
3.1.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2014年年检合格。
3.1.3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800万元及以上。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16日至2015年4月21日,从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答疑文件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4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指定位置在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2015年4月 22日12时前(北京时间),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从2015年5月7日09时30分至2015年5月7日10时00分止,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网查询或开标当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渝高新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重庆北部新区高新园总部基地4#楼A2栋 |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栋1602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