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凤凰镇石龙片区路灯照明系统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397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巫溪县凤凰镇石龙片区路灯照明系统建设工程已由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巫溪发改函[2014]51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巫溪县市政园林管理局,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巫溪县凤凰镇石龙片区。
2.2 工程规模:本次照明设计道路全长3670米,设计新建路灯124盏。投资约110万元。
2.3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
2.4 招标范围:该工程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16日起在重庆市巫溪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上(www.wuxifz.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全部资料,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重庆市巫溪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 800.00 元/套,售后不退。如未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者,视为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5月8日10时00分
5.2投标和开标地点: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展服务中心三楼)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重庆市巫溪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巫溪县市政园林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驰久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巫溪县马镇坝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红金街9号银泰大厦1幢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