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南阳西湖统建安置房及南阳西湖统建安置房(二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396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南阳西湖统建安置房及南阳西湖统建安置房(二区)工程监理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函【2013】38号、【2014】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渝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重庆渝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垫江县南阳西湖统建安置房及南阳西湖统建安置房(二区)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 垫江县城的西南部,东至新华街,北至22号路,西至桂西大道。
2.3建设规模:南阳西湖统建安置房总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地下车库约2万平方米),高层建筑8栋,多层建筑10栋,最高32层。南阳西湖统建安置房(二区)工程建筑面积约 29000平方米。
2.4监理工期:工程开始至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结束。该两个项目质量缺陷责任期均为24个月。
2.5招标内容:对垫江县南阳西湖统建安置房及南阳西湖统建安置房(二区)工程施工图(含附属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进行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4 月16 日起,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图说、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细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垫江县人民政府网、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渝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垫江县建新路139号 |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18号国宾城11栋1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