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石佛)大型清洁能源项目安置房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402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涪陵(石佛)大型清洁能源项目安置房工程一期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涪发改委发【2012】759号和涪建委发【2014】3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国家建设统一征地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址:涪陵区南沱镇南沱村二、三组。
2.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为103593.04㎡;其中一期约为60000㎡(包括8#楼、11~13#楼、15~20#楼及地下车库及配套的道路、管网工程、室外附属等);总投资约2.5亿元,其中一期约1.2亿元。
2.3项目招标范围:重庆涪陵(石佛)大型清洁能源项目安置房工程一期施工设计图和施工招标前的设计修改(含施工图修改、设计变更和招标补疑及答疑)所包含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建筑装饰装修(初装)、建筑给排水(室内、室外)、建筑电气(室内、室外)、防雷、建筑节能、室外管网,(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17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及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国家建设统一征地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