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先锋镇2012年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增减挂钩类)第一期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40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津区先锋镇2012年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增减挂钩类)第一期施工项目已由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渝国土建复备【2013】86号、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投【2015】4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江津区先锋镇2012年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增减挂钩类)第一期施工项目
2.2工程地点:江津区先锋镇永丰村、夹滩村、金紫村、保平村
2.3工程规模:本工程共4个子项目,片块数390个,面积共计334.635亩。永丰(夹滩、永丰、保坪)3个村项目区56.2995亩,永丰(永丰、金紫)2个村项目区95.9115亩,夹滩项目区68.616亩,金紫项目区113.808亩。工程总投资约400万元。
2.4工期:江津区先锋镇永丰等(3)个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和江津区先锋镇永丰等(2)个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在2015年6月30日前完工;江津区先锋镇金紫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和江津区先锋镇夹滩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在开工之日起92日历天内完工。
2.5招标范围:设计文件载明的拆除工程、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项目施工。
2.6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4 月 17 日起,在重庆市江津区建设工程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jjqjyzx.com)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 5 月 12 日 14 时 30 (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祥瑞步行街津华大厦二楼)。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 、 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招标人: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吉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 地址: 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明珠D栋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