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环高速公路江津至綦江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4010
重庆三环高速公路江津至綦江段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委〔2011〕1603号文批准建设,采用BOT建设模式。本次招标为重庆三环高速公路江津至綦江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本项目),本项目招标人为重庆江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重庆三环江津至綦江段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来源于本项目的投资人、政府以及国内银行贷款。受招标人委托,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重庆三环高速公路江津至綦江段工程起点位于G93成渝环线高速公路江津至合江段先锋互通附近,经江津区先锋镇、金泉镇、青泊镇、贾嗣镇、广兴镇、夏坝镇、綦江区升平、北渡镇,止于綦江城南侧,与G75兰海高速公路相连。路线全长47.788公里,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4.50米,桥宽24.0m,分离式路基宽度12.25m,桥宽12.0m。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一级。
主要工程包括隧道4座、大中桥(主线)22座、互通7座,沿线设2个停车服务区(先锋、广兴)、5个收费站(青泊、贾嗣、广兴、北渡、綦江)。
本次招标为重庆三环高速公路江津至綦江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标段划分及工作内容表
标段 |
桩 号 |
里程(km) |
主要内容 |
JQJA |
K0+000~K47+788 |
47.788 |
全线范围内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轮廓标、防眩设施、防落物网、里程牌和百米牌等)。 |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06月01日(以监理人发布的开工日期为准),施工工期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
标段 |
主要内容 |
JQJA |
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交通安全设施分项或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规定的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财务要求:
a.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b.投标人在近三年中每年营业额均不小于5000万元人民币;
c. 2012年至2014年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2014年末资产负债率不大于8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近三年为2012至2014年;若投标人2014年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则以2011至2013年财务状况为准。
(3)业绩要求:
近3年(2012年4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独立完成并通过交工验收1个标段里程在20km以上、且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
(4)投标人还应在人员等施工能力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5)按照2014年度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确定的信用评价等级不得为D级(须C级及以上)。
(6)投标人应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企业名录,其投标人名称与名录中的企业全称相一致。
(7)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交通运输部或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人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人不需报名,开标时投标人直接投标。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5年4月17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 cpcb.com.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补遗等有关资料。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 cpcb.com.cn)发布的本项目招标的有关信息。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所有事宜。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方能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10: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于2015年5月18日9:30至10:00(北京时间)递交至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5.3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网站www.cqjt.gov.cn”、上发布。
招标人: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重庆三环江津至綦江段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 址:重庆市綦江区新盛镇德胜村5社沙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