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垫江直属库迁扩建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4034
重庆市储备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直属库迁扩建工程已由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市财政局联合以渝商[2014]96号文批准建设,并在垫江县发改委完成投资备案,投资备案证号为:2015-500231-59-03-000217。招标人为重庆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垫江直属库。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资金和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重庆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垫江直属库迁扩建工程位于重庆市垫江县澄溪镇,项目占地面积180亩。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性质为迁扩建,拟建总仓容15万吨的高大平房仓,日产200吨大米加工车间、原粮库、成品库,配套建设机械罩棚、办公用房、检化验室、后勤服务用房,以及道路、排水、消防等附属工程。总投资估算0.9亿元(按照600万元/万吨的市财政建仓标准执行)。
2.2 招标范围:
2.2.1垫江直属库迁扩建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2.2.2 中标后的设计范围和工作内容:优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以及初步设计概算书;粮库工艺流程设计;施工图设计;土建、设备技术标书的编制;设计审查部门要求增加的专项设计方案;施工过程服务(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后期服务以及业主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业主要求提交;协助招标人及时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
2.3 设计周期:从方案设计始至提交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成果止,共计50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商物粮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3.1.3若投标人为市外设计企业的,必须按照《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2013] 310号)通过了年度备案(其《入渝登记备案证》须在有效期内),且备案资质与本次招标的资质要求相适应。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布公告及招标文件开始的时间:2015年4月20日。
4.2 本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可以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在公告期间,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www.cpcb.com.cn)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可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4.4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2015年4月24日14:00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指定位置提出,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5月 12日10时00 分,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开标室详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或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网站开标安排。
5.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5年 5月12日9时30分至10时00 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本次招标方案补偿:
6.1招标人不给予中标人方案补偿费用,由中标人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及相关设计服务;
6.2 中标人以外的未中标人,招标人均不给予方案补偿费用,招标人同时拥有该投标人的设计成果,并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中标人除承担本项目的设计项目,重庆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后续储备粮库迁扩建项目的设计任务亦由中标人承担,其后续设计费参照本次中标价与标准收费之比进行结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垫江直属库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90号土星商务中心A2座楼
联系人:王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