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初级中学校工程用配电箱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4041
1、 招标条件
金溪初级中学校工程已由重庆市北部新区管理委员会以立项批复号渝新发改发【2012】129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溪初级中学校,代建单位为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且来源已经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工程用配电箱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本次采购范围为51台配电箱(规格、型号、数量详见第五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标准和要求》),包括所有产品的设计、制造、工厂检验、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等。
2.2、交货方式及交货时间:
2.2.1交货方式:货物运送至用户指定地点(工地)库房,落地交货;
2.2.2交货时间:甲方发出计划通知后20日历日内交货完毕(交货后10日内配合完成安装和调试,供货周期不受款项支付影响)。
2.3本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79.1万元;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工程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溪鸳鸯街道。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 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有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 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厂商投标,不接受产品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2012年1月至今至少具有2个在我国境内的配电箱销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至少达到100万元人民币)。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4.1 发布公告及招标文件开始的时间:2015年 4 月 20 日;
4.2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 cpcb.com.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答疑文件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必须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指定位置在规定提出疑问期内匿名提出;本项目投标人不需报名,开标前直接投标。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为开标时间)为2015年 5 月 11 日10时00 分;
5.2投标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接标处详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或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网站开标安排。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受理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北部新区金溪初级中学校
代理业主: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北部新区金渝大道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