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县猎神水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4047
1.招标条件
梁平县猎神水库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梁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梁平发改发 [2015]43号文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梁平县水利工程管理站,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梁平县水利工程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梁平县猎神水库位于竹山镇猎神村,距县城45公里,是一座具有供水和农田灌溉功能的小(二)型水利工程,主要由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渠系和供水工程等组成。工程所在流域为长江流域龙溪河上游七涧河支流,坝址以上控制集雨面积0.99km2,总库容59.6万m3。该工程建成后,可解决竹山镇猎神村、大塘村、安丰村、正直村和竹山场镇共4495人饮用水和1700亩耕地的灌溉问题。工程估算总投资约3322万元。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初步(代可研)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勘察(含测量)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等施工招标阶段的咨询服务,以及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含移民调查)、土地预审、规划选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相关专题(含专题中的专项报告)报告编制,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后续服务工作。
2.3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共180日历天,其中:初步(代可研)设计120日历天,招标设计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有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告,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告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3投标人已按“渝水总〔2011〕2号”文件要求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 4 月 20 日
4.2该工程不需报名,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4 月 20 日起在重庆市梁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pggzy.cqjsxx.com或http://www.cqlpjyzx.com)下载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资料费后,方能提交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 月 13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梁平县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一楼接件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和重庆市梁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pggzy.cqjsxx.com或http://www.cqlpjyzx.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梁平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 址:梁平县梁山镇马房街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