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高新园悦港纵一路道路工程及E标准分区配套路网一期一号路道路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406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土高新园悦港纵一路道路工程及E标准分区配套路网一期一号路道路工程(设计)”已由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以渝两江经审〔2015〕48号文、渝两江经审〔2015〕4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业主自筹20%,银行贷款8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
2.2工程规模:悦港纵一路项目起于悦港北路,止于复兴镇堕井村,道路全长约1.54公里,路幅宽度26米,估算投资额7546万元;E标准分区配套路网一期一号路,长约300米,估算总投资856万元。
2.3 招标范围: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照明、交通工程、人行道景观绿化及雨污水综合管网等配套设施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期的设计服务等工作,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配合可研编制单位完成可行研究报告的编制、报批等工作。
2.4设计时限:详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道路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重庆市外设计企业,必须按照《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渝建发[2013] 310号)(其《入渝备案证》须在有效期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4 月 2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资料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缴纳招标文件费,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5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见当天电子展示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同步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