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408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12工程施工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渝发改经动〔2014〕116号、渝发改经防〔2014〕106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市级人防易地建设费和区级人民防空建设经费),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为重庆市巴南区民防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重庆市巴南区
总投资:约8000万元
建设规模:修建地下二层和原貌恢复地面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19885平方米,其中:地下部分19855平方米,地上部分30平方米。
计划工期: 396日历天
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给出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和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和公安部颁发的爆破作业三级(C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600万元。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仅允许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
3.3 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4月 22 日 9 时起至2015 年4 月 27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吉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高新区科园一路渝高广场F座21-1)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验原件)和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工程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施工图、清单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后,由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一并领取,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将招标文件、施工图、清单等资料退还给招标人,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3 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必须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12 日 9 时 30 分至 2015 年5 月 12日 10 时 00 分, 地点为重庆市巴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巴南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nzw.gov.cn)”和“巴南日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巴南区民防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吉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大道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渝高大厦F座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