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2014年新华沙坝片区生态综合治理(实验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4396
本招标工程黔江区2014年新华沙坝片区生态综合治理(实验区)项目已由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渝农综发[2014]28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市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黔江区人民政府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地址:位于黔江区新华乡中安村和沙坝乡西泡村、十字村。
2.2工程规模:实施生态综合治理项目0.3万亩。共分两个标段,工程总投资约430万元。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编号 |
标 段 |
排水沟、路沟(米) |
蓄水池(m3) |
PE管安装(米) |
沉沙凼(口) |
耕作路(米) |
机耕道(米) |
1 |
黔江区2014年新华沙坝片区生态综合治理(实验区)项目1标段(沙坝) |
LG1、PG1、PG2、PG3、PG4、PG5(Σ=1820M) |
SC(1、2、3、4、5、6)(Σ=600 m3) |
∮32(1200M)∮50(2000M)Σ=3200M |
6 |
GZD(1、3、4、5、6、7、8)Σ=1248 |
JG1、JG2、JG3、JG2Σ=3163 |
2 |
黔江区2014年新华沙坝片区生态综合治理(实验区)项目2标段(新华) |
LG1、LG2(Σ=685M) |
SC(1、2、3、4、5、6、7)(Σ=650 m3) |
∮32(3800M)∮50(1000M)Σ=4800M |
6 |
GZD(1、2、3、4、5、6)Σ=2448 |
JG1、JG2Σ=2500 |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沉沙凼、蓄水池、排水沟、路沟、PE管安装、机耕道、耕作路等(详见黔江区2014年新华沙坝片区生态综合治理(实验区)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只可对本次招标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4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执行。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5 月 7 日起,在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qjdtc.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qjdtc.com/)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5 月 28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网、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 标 人:黔江区人民政府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