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音桥核心地段步行街景观提升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438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观音桥核心地段步行街景观提升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已由重庆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发改投[2014]407号文和江发改投[2015]5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观音桥商圈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性质: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工程规模:总投资约3000万元。
2.3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从施工准备直至工程竣工、工程结算、决算审计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完。暂定总工期2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4项目实施内容:本项目的实施内容是对实施范围内步行街的各项景观元素进行改造提升。具体内容:对观音桥步行街财信广场(含周边区域)、三期步行街和二期步行街范围内的各项景观元素进行改造提升,包括招标范围图内的地面铺装、树池坐凳、景观小品、水体、灯饰照明、给排水、植物栽植、构筑物里面改造、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直至质保期满等全部工作内容。
2.5 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的本工程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工程审计期间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内容,对整个工程的进度、质量、造价、安全、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实施控制与协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2011年1月至今(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后同)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建安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景观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3重庆市市外监理企业须取得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书,项目拟派人员必须是已备案人员。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2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jbjyzx.gov.cn)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4.3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jb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于2015年5月12日17时前(北京时间,后同)在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jbjyzx.gov.cn)上指定位置提出质疑,质疑位置出错或质疑时间过期,招标人不再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jbjyzx.gov.cn)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