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兴隆初级中学校学生宿舍、食堂、厕所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4363
本招标项目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兴隆初级中学校学生宿舍、食堂、厕所项目已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酉阳发改投【 2012】 351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酉阳县兴隆初级中学,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兴隆初级中学校学生宿舍、食堂、厕所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工程名称: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兴隆初级中学校学生宿舍、食堂、厕所项目;
2.2.工程地址:兴隆镇初级中学校内;
2.3. 工程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1412平方米,总面积4985平方米,其中新建学生宿舍建筑面积3966平方米;学生食堂建筑面积758平方米;厕所建筑面积26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电力、消防、照明、给排水等配套设施建设。
2.4.计划工期: 36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兴隆初级中学校学生宿舍、食堂、厕所项目及场地平整等设计施工图及图示图说的全部内容,具体以财政评审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重庆市外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
4.1本工程不需要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6日起,在酉阳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yggzy.com)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事宜。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和《酉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招标人 |
酉阳县兴隆初级中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图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酉阳自治县兴隆镇 |
地 址 |
渝北区新溉大道国宾城11幢13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