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渡水厂复建工程(取水管道部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4300
1.本招标项目头渡水厂复建工程(取水管道部分)已由南川区发改委发(2013)292号文件及《金佛山水利工程头渡镇水厂双包干协议书》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重庆市南川区泽禹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和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头渡水厂复建工程(取水管道部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重庆市南川区头渡镇
2.2 工程规模:从方竹村田坝蓄水池引水至玉台村的水厂,输水管道总长度为2950米,自然高差H=118m,管道选用管径选用DN350,PE110,5#镇墩以前采用PE管(1.0 Mpa)5#镇墩以后采用PE管(1.6 Mpa)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分土石方工程、砼工程、管道及阀门配件安装部分,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及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4.1 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4日10:00时至2015年 5月26日14时30分止在www.ncggjy.com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 请投标人于2015年 5月 9日17时前将本工程质疑发送至www.ncggjy.com网上。招标人于2015年 5月11日17时前对所有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并上传至www.ncggjy.com网上,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在开标前因未随时关注www.ncggjy.com网上发布的补遗或通知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5年5月26 日13:30-14:30时,开标时间为2015年5月26日14:30时, 地点为重庆市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环路电信大楼斜对面)。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南川区泽禹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南川区火车大道建委斜6号 |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68号协信中心3栋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