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吕街道大坪村1社地块土石方平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428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蒲吕街道大坪村1社地块土石方平场工程已由铜发改委【2015】7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蒲吕街道办事处,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蒲吕街道办事处,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对蒲吕大坪村(蒲吕一桥东两侧及龙江路两侧)面积约56000平方米的地块实施土石方开挖、回填及外运。
2.2建设地点:蒲吕街道大坪村1社。
2.3 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以施工图所示的土石方开挖、回填及外运等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地入渝企业,必须持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该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4 月 30 日起在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tljyzx.com/)或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cqjsxx.com/)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在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tljyzx.com/)或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cqjsxx.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5年 5 月 25 日9时00分至2015年 5 月 25 日10时00分止(北京时间), 地点为: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二楼信息发布大厅(铜梁区巴川街道龙门街258号)。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年 5 月 25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tljyzx.com/)和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cqjsxx.com/)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