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望州路综合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427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涪陵区望州路综合改造工程 已由涪陵区发改委发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城乡建设委员会,招标人(代建人)为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涪陵区
2.2 工程规模:工程预算约1800万元
2.4 项目招标范围:涪陵区望州路综合改造工程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路基土石方工程、路面及其他工程、人行天桥、电力公司拆除及还建、电力迁改土建、给水迁改土建、管网土石方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通信迁改土建、燃气迁改土建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和提供的施工图为准。
2.5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6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5 月4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及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 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重庆市涪陵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招标人(代建人):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