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下路镇高鹿村平桥路(把子丘至桥沟)路面硬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426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下路镇高鹿村平桥路(把子丘至桥沟)路面硬化工程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石柱府办发〔2015〕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下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于县交委村通畅项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石柱县下路镇高鹿村(把子丘至桥沟);
2.2 建设规模:硬化公路全长约4.05km,路面宽4.5m,路面砼标号为C25,厚度为20cm,强度不低于25MPa,工程总投资173.90万元;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合同签订次日起算);
2.4 招标范围:按《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15年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及农村公路、烟区道路工程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15〕13号)技术标准中明确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重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需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的入渝登记备案证方可参与本项目招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30日起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http://www.cqszggzyjy.com)下载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2015年5月21日15时00分至2015年5月21日15时30分,地点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石柱县南宾镇双庆社区楼房湾组新城区写字楼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公开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下路镇人民政府
地 址:石柱县下路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