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路物流基地标准厂房商业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425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公路物流基地标准厂房商业配套工程已由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巴南发改发【2014】10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公路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地点:巴南区南彭街道白合子村;
2.3 工程规模: 利用集装箱新修建商业用房及配套用房,建筑总面积约为220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约为750万;
2.4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图说范围内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建设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重庆市市外施工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4 月 30 日起登录“重庆市巴南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www.bnzw.gov.cn)”查看公告,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清单、答疑补遗等资料。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巴南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www.bnzw.gov.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制作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2015年 5 月 6 日17:00时前在“重庆市巴南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www.bnzw.gov.cn)”上“网上投标-工程质疑”专栏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4.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015年5月 20 日9时30分至2015年 5 月 20 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地点为:重庆市巴南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 5 月 20 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
5.3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巴南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200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巴南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www.bnzw.gov.cn)”、“巴南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公路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