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城美华钻石城周边道路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453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城美华钻石城周边道路改造工程已由垫江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函[2014]38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垫江县便民环卫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垫江县城美华钻石城周边道路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垫江县城美华钻石城周边
2.3 项目规模:铺花岗石地板砖600m2、透水砖900m2、花岗岩路缘石250m、道路改造1600m2、污水管道改造120m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2.4 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示及图说中全部工程内容(除工农路节点外),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65日历天。
2.6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13日起,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细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