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阿蓬江大道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仓堡段)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452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黔江区阿蓬江大道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仓堡段)已由 黔江发改委函﹝2013﹞60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黔江区阿蓬江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市级中心项目资金、区级财政配套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if !supportLists]-->2. <!--[endif]-->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黔江区阿蓬江大道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仓堡段)
2.2 建设地点:黔江区阿蓬江镇两河居委2组
2.3 工程投资:约352万元。
2.4 建设规模:道路总长约487米。其中,主干道长310.25米,路基宽20米,支道长177.36米,路基宽14米。
2.5 招标范围:建设阿蓬江大道仓堡段主支干道长约487米。包括沥青路面铺设、人行道铺筑、雨污管网等配套设施,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答疑资料、澄清资料、补遗资料等补充的工程内容。
2.6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凡近三年内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企业的不能参与本次投标。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13日起,在重庆黔江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信息网(http://www.qjdtc.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一并收取,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4日09时30分, 地点为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黔江区阿蓬江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航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黔江区阿蓬江镇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嘉华鑫城A栋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