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小⑴型及以上规模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449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小⑴型及以上规模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已由重庆市财政局以渝财农【2014】404号、重庆市水利局以渝水管【2014】34号、垫江县水务局以垫江水务发【2014】39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中央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垫江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人为垫江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坝安全监测设施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全县有长度5km以上的大小河、溪41条,均属龙溪河水系,其中集水面积大于10km2的较大支流有回龙河、桂溪河、卧龙河、大沙河等。溪、河纵横伸展,呈树枝状分布。水库工程即截溪沟及其上支流而建,库容有限。到目前为止,垫江县已建成水库工程116座,其中:中型水库1座、小⑴型水库18座、小⑵型水库97座。
2.2本招标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垫江县17座小(1)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系统设施采购、安装及调试、监测自动化服务(施工期巡视检查、变形监测、渗流监测、监测自动化系统)等清单内所有项目。
2.3计划投资约:约300万元。
2.4计划工期:6个月。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12年至今)具有1个及以上竣工(或完工)验收合格的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布,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布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15年5 月12 日起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3如有疑问,请在2015年 5月 17日14:00分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项目答疑”专栏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4.4、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和“重庆市水利水务网诚信专栏(gcxy.cqwater.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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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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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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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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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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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新南路3号市水利大厦9楼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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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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