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双龙场镇供水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3161
本招标项目巫山县双龙场镇供水工程已由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山发改[2014]33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级投资、县级配套及自筹资金。项目法人为巫山县水利管理站,招标人为巫山县水利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宏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地点:巫山县双龙场镇。
2.2项目概况:新建日供水500m3水厂1座及配水管网工程,合同估算价270万元。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巫山县双龙场镇供水工程实施方案涵盖的施工范围及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市外企业必须在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入域登记备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符合《巫山县建设市场廉洁准入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6 日起,在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sggzyjy.com)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500元。
4.3招标文件、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均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供,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网上公布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应及时核对修复,出现不一致的责任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承担。
4.4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上述相关信息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5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自行完成现场踏勘:2015年3月10日17时00分前将疑问电子文档传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邮箱:512209715@qq.com)。所有疑问应匿名,否则疑问无效(如果有);2015年3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获取澄清方式及地址:按获取招标文件的相同方式从上述相关网站上下载(如果有)。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26日 10 时00 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巫山县高唐街道办事处广东中路315号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sggzyj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巫山县水利管理站 地 址:巫山县高唐街道办事处广东东路西转盘水务大楼9层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15215240002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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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宏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164号龙湖水晶国际1206室 联 系 人: 梁先生 电 话:023-58655688 13896997287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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