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城横四路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449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都县城横四路综合整治工程已由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丰都发改发[2013]58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都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丰都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属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2 建设内容及工程规模: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指定的范围。
2.3 工程总投资:约6900万元,监理费用最高限价将在开标前三日内公布。
2.4 监理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
2.5 招标范围:监理工程。具体为:完成丰都县城横四路综合整治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程监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
3.1.1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外地监理企业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日12时00分前将招标文件费用和投标保证金从本单位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划转到本单位重庆银行网银账户,然后通过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dggzy.cn)递交招标文件费用和缴纳投标保证金(若拟投标企业没有开通重庆银行网银的,则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到重庆银行申请开通;详见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其它下载→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网上缴纳保证金的通告)。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12日起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dggzy.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及补遗、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所发布的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2日10时00分, 地点为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和“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dggzy.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都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丰都县建委大楼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