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溪河公园人行景观拱桥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448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溪河公园人行景观拱桥工程已由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以渝北发改投【2015】14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建龙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盘溪河公园内。
2、工程规模:人行桥全长61.8米,主跨47米,矢高6米,桥宽4米。
3、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4、本项目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工程总投资(万元) |
1 |
盘溪河公园人行景观拱桥工程 |
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图说所示的全部内容,主要包括:桥梁结构、桥梁装饰挂板、桥台真石漆、桥面铺装、栏杆、景观照明工程、拆除工程以及对现有绿化及园路破坏的修复等工程内容。 |
180日历天 |
建安工程费约:300(万元) |
5、其他:无。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资质类别及等级: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业绩、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重庆市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入渝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未取得入渝登记备案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
(1) 获取时间和地点:请于2015年5月 12 日起在“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2) 标书费用:500元/套(缴后不退), 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未按要求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5年 5 月 17日 17:00 时 (北京时间,下同),网上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 6 月 3 日 9 时 00 分至2015年6 月 3日 10 时 00 分。
3、其他相关信息获取: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有关本招标项目的补遗(澄清)文件、最高限价等一切信息。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有关项目招标的所有事宜。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 “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在“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已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不需再办理,因未完善注册登记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资料和相关信息的,责任自负。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建龙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天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渝北区红锦大道555号美源国际商务大厦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1路61号地产大厦1号楼9楼
邮编: 401120 邮 编: 4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