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东航站区及第三跑道建设工程锅炉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318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东航站区及第三跑道建设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立项批文号为发改基础[2012]1136号文,项目可研批文号为发改基础[2013]781号文,项目初设批文号民航函[2013]1180号文,招标人为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重庆市、国家发改委、民航局和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子项目—锅炉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本项目为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东航站区及第三跑道建设工程一号能源中心及三号能源中心的锅炉采购。其中,一号能源中心为5台7.0MW承压热水锅炉和1台0.9MW承压热水锅炉;三号能源中心为3台4.2MW承压热水锅炉。
2.1.2招标范围、数量及规格: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设备形式 |
额定热功率 |
额定出水压力 |
进出水温度 |
数量 |
承压热水 |
7.0MW |
1MPa |
70/95 |
5台 |
承压热水 |
0.9MW |
1MPa |
70/95 |
1台 |
承压热水 |
4.2MW |
1MPa |
70/95 |
3台 |
2.2交货地点: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东航站区一号、三号能源中心现场,落地交货。
2.3交货期:暂定于2015年6月,具体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因工程进度需要,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提前或延后供货,但应提前不少于60天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以该调整后的交货时间作为合同交货期。中标人须在锅炉及辅助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的过程中,做好与相关设备供应商和相关的安装施工单位的技术、工期的协调等接口事宜,并接受总包单位的协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制造商投标: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2)制造商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资质(复印件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3)锅炉生产企业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盖投标人盖鲜章,原件备查)。
3.1.2代理商投标:
(1) 代理商需取得制造商合法书面授权原件且必须为唯一授权(复印件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2) 代理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 代理商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含)人民币。
(4) 代理商所代理的厂家必须满足3.1.1对制造商的资格要求。
3.2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3一个制造商不能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以上代理商参与一个标段的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3 月 6 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于2015年 3 月 11 日11:00时前(北京时间)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指定位置提出质疑,质疑位置出错或质疑时间过期,招标人不再受理。
4.3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标包,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3 月 30 日10:00时,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接标处(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开标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注意:第一次交保证金的投标企业,请持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到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进行企业基本账户登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1。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内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加州花园C4栋9-7
邮 编: 401120 邮 编: 401147
联系人: 唐女士 联系人: 张先生
电 话: 023-67155617 电 话: 023-88166326
传 真: 023-67823074 传 真: 023-88166360
2015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