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2 企业主要人员
(1)企业具有的民航机场工程、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6 人,其中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不少于 3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其中电子、电气、通信、计算机、自动控制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上的民航空管工程 2 项或单项合同额 1500 万元以上的机场弱电系统工程 2 项的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