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中学(初中部)校内民房迁建安置房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308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中学(初中部)校内民房迁建安置房项目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委以石发改审〔2013〕15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实验中学校,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石柱县南宾镇;
2.2 招标内容:5台电梯采购及安装(详见参数表)
2.3 总投资: 128.7万元
2.4 工期: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为企业独立法人并应满足下列对应资格条件要求:
3.1.1投标人(代理商):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应产品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施工类别A级资质;已经取得代理的电梯制造厂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且必须是在重庆市内注册。
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厂商:具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在2500万美元及以上或1.5亿元人民币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中曳引式客梯达A级资质。
3.1.2投标人(制造厂商):具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在2500万美元及以上或1.5亿元人民币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中曳引式客梯达A级资质;且必须是在重庆市内注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28日起,在石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szggzyj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若投标人未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和石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szggzyjy.com)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实验中学校
联 系 人:付老师
联系电话:023-73330828
招标代理机构: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3-73376501
传 真:023-73378907
地 址:石柱县南宾镇万寿大道84号建设大厦六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