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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2013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建发〔2013〕33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进一步提升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整体水平,我委制定了《重庆市2013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3月26日 重庆市2013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市城乡建委“一主线、一支撑、两重心、三保障”总体布署,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深入开展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质量评价工作,进一步加强质量监督队伍建设,扎实做好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强化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等民生工程的质量监管,落实参建单位质量责任,规范工程监理、质量检测、建筑材料等行业管理,大力推动技术创新,不断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在监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安全,杜绝较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进一步减少住宅工程质量通病。 (二)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质量评价覆盖率、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率、竣工验收合格率、竣工验收备案率、质量投诉处理率六项指标达到100%。 (三)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理、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等行业管理工作,完善行业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四)努力提高企业创优意识,培育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2-3个,重庆市巴渝杯优质工程70个,重庆市三峡杯优质结构工程奖100个,重庆市市政金杯奖15个。 (五)引导建筑业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培育市级工法35项,培育国家级工法15项。 三、工作要点 (一)深入开展质量评价工作 一是在认真总结以往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质量评价工作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信息采集管理,加强对评价人员的教育培训,努力做到质量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二是积极探索质量评价成果运用,实现与优质工程和优秀项目经理等评优评先工作相结合,对得分较低的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监督差别化管理,加大现场监管力度。三是定期对诚信综合评价体系质量评价数据进行汇总分析,量化评价全市工程质量状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一是创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式,充分运用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随时掌握施工进度情况,合理安排监督检查,提高质量监督工作效能。二是加大对法定建设程序和参建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督力度,落实各参建单位质量责任。三是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在监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安全可靠,坚持开展分户验收和质量通病防治工作,加大对质量问题的整改和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四是继续强化对以保障性安居工程为主的住宅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大型桥梁隧道、大型公共建筑等重点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努力将重点工程建成优质工程。 (三)继续加强工程监理行业管理工作 一是修订《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办法》,出台《重庆市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与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工程监理行业管理制度。二是严把工程监理市场准入关,严格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审查,认真组织地方监理人员培训考核工作,不断提高监理行业从业人员素质。三是进一步加强市外入渝工程监理企业备案登记管理,督促及时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规范在渝执业行为。四是开展“创建示范项目监理机构”活动,把示范项目好的经验和做法在行业内进行推广。五是积极筹备工程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工作,研究制定工程监理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建立诚信档案数据库,对工程监理企业诚信状况进行评级分类,并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差别化管理。 (四)进一步规范质量检测行业管理 一是继续做好全市检测机构视频监控和检测数据适时上传工作,将数据上传情况不佳和社会反映问题较多的检测机构列为日常监管重点,严厉查处视频监控中发现的弄虚作假、伪造检测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质量检测工作标准化工作,修改完善质量检测管理软件系统,统一检测报告、检测样品标识及检测仪器设备运行记录等文书格式。三是组织开展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和样板实验室观摩活动,不断提高全行业整体工作水平。四是加强质量检测行业自律,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完善检测服务收费标准,严厉打击低价恶性竞争行为,着力规范质量检测市场秩序。 (五)加大建筑材料行业管理力度 一是出台《重庆市预拌商品混凝土管理暂行规定》和《重庆市建筑材料使用管理规定》,健全建筑材料行业管理制度。二是继续实施公租房建筑材料备案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到全市其它工程,从源头上控制建筑材料质量。三是认真开展预拌商品砂浆的政策支持、市场培育和企业培育,试点推广预拌商品砂浆等新型建材。 (六)继续开展各类质量专项检查 针对质量监督和行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继续开展以保障性安居工程为主的住宅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程重大质量风险源以及工程监理、质量检测、预拌商品混凝土等质量专项检查,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对相关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 进行严厉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七)加强对区县质量监督工作的业务指导 一是深入调查研究各区县工程质量状况,结合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加以指导,促进区县工程质量水平提升,不断缩小远郊区县与主城区工程质量的差距。二是发挥优秀区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示范效应,加强区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之间的沟通交流,不断增强质量监督系统的质量意识,提升 全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 (八)积极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一是增强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社会责任感,高度重视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切实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种质量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出台《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程序,尽力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发生群访、集访事件。 (九)深入开展创优活动,积极推广应用“四新技术” 一是增强企业创优意识,积极倡导“创精品工程、树企业形象”理念,通过现场观摩会等有效形式,用精品工程带路,不断提高全市工程质量水平。二是紧紧围绕“绿色建筑”目标,积极推广应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的建设领域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提升我市建筑业的科技水平。三是 高度重视施工工法,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大投入,编制出台一批科技含量高、实用性强、成熟可靠的市级施工工法,并积极申报国家级工法,全面提升我市施工技术管理水平。 (十)加强监督机构的自身建设 一是进一步明确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作职责,切实加强质量监督队伍建设,积极落实人员编制,不断充实监管力量,有效缓解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与监督力量严重不足的矛盾。二是做好工程质量监督经费保障工作,用好我市质量监督工作专项资金。三是加强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增强监督人员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湛、行为规范、执法有力、廉洁奉公的高素质量监督队伍,全面提高我市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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