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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信息报送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浏览: 该信息长期有效发布时间:2018-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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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建安发〔2017〕26号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 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信息报送等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建筑安全站,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筑安全站,各有关单位: 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信息系统目前正在紧张的建设过程中。在考评信息系统上线前,已有部分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完成标准化考评,为确保考评主体、建筑施工企业、项目严格执行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建发〔2016〕5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中信息报送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筑施工项目考评信息报送流程 根据《实施细则》第十三条取得考评结果并经公示生效的建筑施工项目,应当按如下流程进行信息报送: (一)项目考评主体与企业考评主体非同一单位的,应在考评结果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由项目考评主体填写《重庆市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抄送表》(附件1),将项目考评结果分别抄送给项目总承包企业、各专业承包企业所属区县的企业考评主体。所属区县的企业考评主体收到项目考评主体抄送的项目考评结果后,应收集归档作为企业考评时的项目考评数据进行管理。项目考评不合格的还应将附件1抄送安全总站,以便对项目负责人组织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 (二)项目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是市属企业或外省企业的,项目考评主体应填写附件1后抄送给安全总站。 (三)项目考评主体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将辖区内本季度在建项目数量、开展标准化自评项目数量、本月完成标准化考评项目数量、考评不合格项目明细等信息填报《重庆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季度统计表》(附件2)后报安全总站。 二、建筑施工企业考评信息报送流程 根据《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取得考评结果并经公示生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如下流程进行信息报送: (一)建筑施工企业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考评主体应在考评结果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抄送表》(附件3)送安全总站,以便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 (二)企业考评主体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将辖区内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企业数量、申报标准化考评企业数量等信息填报附件2后报安全总站。 三、对考评不合格建筑施工企业的复查流程 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企业考评主体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不超过3个月,并应在《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中明确载明考评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及具体整改期限。 企业整改期限届满,应按照安全总站《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渝建安发〔2017〕17号)要求办理。 四、对考评不合格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重新考核的流程 安全总站收到考评不合格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名单、项目负责人信息后,对其重新组织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对重新考核合格的,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对重新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安管人员网络考试系统近期将调试改进重新设置考核功能,在系统未完成前,安全总站暂时委托企业、项目所属考评主体分别对考评不合格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进行重新考核。企业、项目所属考评主体应及时向安全总站申领考核所用试卷,并严格规范考核时的考试场地、考试纪律、监考人员等条件,做好考核试卷批改、成绩登记、试卷存档、监考记录等工作。在完成重新考核后,应及时填写《安管人员重新考核情况表》(附表4)将考核结果报送安全总站。 五、未按时申请企业标准化考评的处理流程 (一)按照《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2017年1月1日起,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进行延期的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实施细则》进行考评。对在2017年1月1日前,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已超期失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再次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需要经过标准化考评合格,可按照新申办程序办理。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在2017年1月1日后失效,需要再次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参照《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向所属企业考评主体申请标准化考评。企业考评主体应按照《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给予企业不合格的考评结果。企业完成本通知中对考评不合格建筑施工企业的复查流程及对考评不合格企业、主要负责人重新考核的流程后,按照《实施细则》第三十条规定,由安全总站通知企业考评主体给予企业考评结果为“整改后合格”。 (三)企业凭整改后合格的考评结果告知书,按新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的资料办理。 附件: 1.《重庆市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抄送表》 2.《重庆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季度统计表》 3.《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抄送表》 4.《安管人员重新考核情况表》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 2017年8月7日 附件下载1 附件下载2 附件下载3 附件下载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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