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第一次重庆市监理员 考试的通知 渝建质监〔2016〕023号 各工程监理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48号)和市城乡建委《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管理的通知》(渝建发〔2014〕35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第一次重庆市监理员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2016年7月16日上午9:00-11:00。 (二)考试科目:《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知识》。 二、报考条件 凡身体健康,遵守法纪,无不良记录,年龄在65周岁以下(不含65周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一)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助理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三、报考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6年6月6日-12日。 (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jlyks.jsjl.cq.cn),提交相关信息,具体操作详见系统提示。 (三)准考证打印:考生于7月14日-15日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成绩查询: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可于8月8日-10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五)资格后审:成绩合格人员携带与网上报名资料相同的相关证件原件,于8月17日-19日前往重庆市建设监理协会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考试成绩方为有效。凡资格后审不合格者和逾期未提供资料审核者,考试成绩无效。 (六)岗位证书办理:资格后审合格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http://jlyks.jsjl.cq.cn)打印《考试合格单》。取得《考试合格单》并受聘于一个工程监理单位的人员,经市城乡建委登记,可取得《重庆市监理员岗位证书》。 (七)本次考试采用答题卡答题,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手机)等通讯设备,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考试的相关资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八)重庆市监理员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前对提交的报考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报考信息前应确认本人已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后,即认可所填报的报考信息真实且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后审,或让他人冒名顶替以及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的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加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考试的处理。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