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发〔2014〕104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造价管理改革 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建标〔2014〕142号)、《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建办标〔2014〕42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城乡建委制订了《重庆市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工作,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紧紧围绕使市场在工程造价确定中起决定性作用,实现工程计价的公平、公正、科学合理,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维护市场秩序、提高工程投资效益奠定基础。 二、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受市城乡建委的委托,负责全面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工作,要加强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全市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与发展工作的落实。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积极协助配合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做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与发展的相关工作。 三、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主动作为,落实工作经费及人员,保障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各项任务的顺利推进。 附件:1、重庆市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建标〔2014〕142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12月25日 重庆市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序号 改革任务 具体工作 承担单位 协办单位 完成时限 备注 一 健全市场决定工程造价制度 1 加强市场决定工程造价的法规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工程造价管理立法。 1.修订《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推进工程造价管理立法工作。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2016年12月 2.建立和完善重庆市工程造价管理各项制度。 2020年前 3.配合住建部开展工程造价法规制度建设工作。 2020年前 2 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完善配套管理制度。 1.补充和完善2013年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计量规则的相关内容。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2015年12月 2.强化国有投资项目发承包阶段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2015年12月 3.配合住建部开展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制度建设。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2016年12月 3 细化招投标、合同订立阶段有关工程造价条款。 修订完善《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工程造价合同条款内容。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2015年12月 4 按照市场决定工程造价原则,全面清理现有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和计价依据。 全面清理重庆市现有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和计价依据,对不符合市场决定工程造价原则的管理制度和计价依据予以修订或废除。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2015年12月 5 大力培育造价咨询市场,充分发挥造价咨询企业在造价形成过程中的第三方专业服务的作用。 1.配合住建部完成149号、150号部令的修订工作,贯彻执行新部令。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2016年12月 2.大力培育重庆市造价咨询市场,发挥第三方专业服务作用。 长期 二 构建科学合理的工程计价依据体系 6 完善工程项目划分,建立多层级工程量清单。 配合住建部开展多层级清单的课题研究。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2016年12月 7 形成以清单计价规范和各专(行)业工程量计算规范配套使用的清单规范体系。 配合住建部开展清单规范体系建设工作。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4年12月 8 推行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鼓励有条件的行业和地区编制全费用定额。 新编2015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推行清单综合单价。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2016年12月 9 推广适合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要素价格指数调价法。 开展适合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要素价格指数调价法课题研究。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2015年12月 10 研究制定工程定额编制规则,统一全国工程定额编码、子目设置、工作内容等编制要求,并与工程量清单规范衔接。 配合住建部开展研究制定工程定额编制规则工作。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6年12月 11 厘清全国统一、行业、地区定额专业划分和管理归属,形成服务于工程建设到维护全过程的工程定额体系。 1.编制2015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 部门 2015年12月 2.修编重庆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 2017年12月 3.新编重庆市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 2018年12月 三 建立与市场相适应的工程定额管理制度 12 通过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企业、科研单位、社团组织等社会力量在工程定额编制中的基础作用,提高工程定额编制水平。 创新重庆市建设工程定额编制的组织方式、编制方法,通过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提高定额编制水平。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长期 13 鼓励企业编制企业定额。 制定技术支持等政策措施,鼓励重庆市具备条件的施工企业编制企业定额。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长期 14 建立工程定额全面修订和局部修订相结合的动态调整机制。 1.建立建设工程定额动态调整机制,制定重庆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办法。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 部门 2016年12月 2.定期全面修订与动态局部修订重庆市建设工程定额。 长期 15 编制有关建筑产业现代化、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等工程定额。 1.修编2013年《重庆市建筑安装工程节能计价定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计价定额纳入2015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体系。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2015年12月 2.开展重庆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现状调研,做好建筑产业化定额编制前期基础工作。 2016年12月 四 改革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方式 16 明晰政府与市场的服务边界,明确政府提供的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清单,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构建多元化的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方式。 1.根据住建部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制定重庆市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办法。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2016年12月 2.明晰政府与市场的服务边界,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工程造价信息服务。 2016年12月 17 建立工程造价信息化标准体系。 配合住建部开展工程造价信息化标准体系工作。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5年12月 18 编制工程造价数据交换标准和指标指数编制标准。 1.完成国家工程造价数据交换标准(轨道交通工程部分)编制任务。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5年12月 2.编制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技术经济指标采集与发布标准。 2015年12月 19 建立国家工程造价数据库。 1.配合住建部完成国家工程数据库建立的相关工作。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 主管部门 2017年12月 2.启动重庆市合同履约监管网络系统,收集建设工程造价基础数据,建立重庆市工程造价数据库。 2016年12月 五 完善工程全过程造价服务和计价活动监管机制 20 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 贯彻新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制定重庆市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2017年12月 21 建筑工程在交付竣工验收时,必须具备完整的技术经济资料,鼓励将竣工结算书作为竣工验收备案的文件。 1.推行过程结算。实行分阶段进行工程进度款结算,将工程进度款结算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转变结算方式,简化竣工结算。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2017年12月 落实《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化解结算难问题。 2.探索将竣工结算书作为竣工验收备案文件的相关措施办法。 2020年前 22 创新工程造价纠纷调解机制,鼓励联合行业协会成立专家委员会进行造价纠纷专业调解。 1.建立包括行业协会在内的工程造价纠纷调解专家委员会。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2015年12月 2.创新工程造价纠纷调解机制,引导纠纷双方将行政调解事项通过仲裁途径解决。 2015年12月 23 推行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1. 配合住建部开展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制定和咨询合同修订工作。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长期 当前重点是配合完成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和修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 2. 推动重庆市国有投资项目实行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4 发挥造价管理机构专业作用,加强对工程计价活动及参与计价活动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 1.加强施工企业的合同履约评价。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 主管部门 长期 2.加强造价咨询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六 推进工程造价咨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5 探索造价工程师交由行业协会管理。 贯彻执行住建部的相关规定。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2016年12月 26 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认定中的延续、变更等事项交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放宽行业准入条件,完善资质标准,调整乙级企业承接业务的范围,加强资质动态监管,强化执业责任,健全清出制度。推广合伙制企业,鼓励造价咨询企业多元化发展。 加强造价咨询企业跨省设立分支机构管理,打击分支机构和造价工程师挂靠现象。简化跨省承揽业务备案手续,清除地方、行业壁垒。简化申请资质资格的材料要求,推行电子化评审,加大公开公示力度。 1.贯彻执行新部令,修订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办理程序及相关规定。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2015年12月 2.加强资质动态监管,强化执业责任,健全清出制度。 2016年12月 3.改革外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入渝备案制度。 2016年12月 七 推进造价咨询诚信体系建设 27 加快造价咨询企业职业道德守则和执业标准建设,加强执业质量监管。 1.配合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制定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和《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范》。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5年12月 2.加强执业行为、执业质量的监管。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长期 28 整合资质资格管理系统与信用信息系统,搭建统一的信息平台。 配合住建部开展相关工作。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5年12月 29 依托统一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及时公开信用信息,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 配合住建部开展相关工作。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长期 30 探索开展以企业和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和执业质量为主要内容的评价。鼓励行业协会开展信用评价。 1.建立重庆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体系,制定管理办法和评价标准。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2016年12月 2.建立信用档案,开展信用评价。 长期 八 促进造价专业人才水平提升 31 研究制定工程造价专业人才发展战略。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5年6月 32 注重造价工程师考试和继续教育的实务操作和专业需求。 长期 33 加强与大专院校联系,指导工程造价专业学科建设,保证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长期 34 研究造价员从业行为监管办法。 2015年12月 35 支持行业协会完善造价员全国统一自律管理制度,逐步统一各地、各行业造价员的专业划分和级别设置。 2016年12月 36 制定工程造价机构管理人员专业知识培训计划,保障造价管理机构专业水平。 长期